聖亞他那修(Athanásios Alexandrías) 作品集

Athanásios Alexandrías work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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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
第二十五章——經文解釋;第九,約翰福音十30;十七11等。亞流派解釋,聖子與聖父在意志和判斷上合一;但所有良善之人,甚至無生命之物亦然;與聖子的對比。祂們之間的合一在於本質,因為在運作上合一。天使不是禱告的對象,因為他們不與神同工,但聖子卻是;引用的經文。看見天使,並非看見神。亞流派實際上持守兩位神,並傾向異教多神論。亞流派解釋,聖父與聖子合一如同我們與基督合一,這被《信仰準則》(Regula Fidei)駁斥,並藉由聖經在比喻中的用法證明其無效;此比較之真正意義;所用詞語的意義。「在我們裡面」的意義;「如同」的意義;由聖約翰證實。我們在何種意義上「在神裡面」並是祂的「兒子」。

10. 然而,他們在此也

引入他們私人的虛構,並爭辯說聖子與聖父並非如教會所宣講的那樣「合一」或「相似」,而是如他們自己所願的[1]。因為他們說,既然聖父所願的,聖子也願,並且在思想或判斷上都不與之相悖,而是在各方面都與祂和諧一致[2],宣講相同的教義,以及與聖父教導一致且聯合的道,因此祂與聖父是合一的;他們中有些人甚至敢於寫下並說出這話[3]。

現在,還有什麼比這更不雅或不合理的呢?因為如果聖子與聖父因此而合一,如果道以這種方式像聖父,那麼天使[5]以及我們之上其他的存有,權勢、權柄、寶座和主權,以及我們所見的太陽、月亮和星辰,都應當是兒子,如同聖子一樣;並且也應當說他們與聖父合一,並且每一個都是神的形像和道。因為神所願的,他們也願;他們在判斷和教義上都不相悖,而是在萬事上都順服他們的創造主。因為他們若非聖父所願的,他們也願,就不會留在他們自己的榮耀中。例如,那沒有留下卻偏離的,聽見了這些話:「明亮之星,早晨之子啊,你何竟從天墜落[6]?」但如果真是這樣,祂又如何是獨生子、道和智慧呢?或者,既然有這麼多像聖父的,祂又如何是唯一的形像呢?因為在人類中也會發現許多像聖父的,例如許多殉道者,在他們之前有使徒和先知,再之前有列祖。現在也有許多人遵守救主的命令,憐憫人,「如同他們在天上的父憐憫人一樣[7]」,並遵守勸勉:「所以你們該效法神,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。也要憑愛心行事,正如基督愛我們[8]。」許多人也效法保羅,如同保羅效法基督一樣[9]。然而,這些人中沒有一個是道、智慧、獨生子或形像;他們中也沒有一個敢說:「我與父原為一[10]」,或「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[11]」;但論到他們所有人,卻說:「耶和華啊,眾神之中,誰能像祢?誰能像主,在神的眾子中[12]?」而論到祂,卻說祂是聖父唯一真實且本質的形像。因為雖然我們是照著形像被造的[13],並被稱為神的形像和榮耀,但這並非因我們自己,而是因為那居住在我們裡面,為我們後來成為肉身的形像和神真正的榮耀,即祂的道,我們才擁有這稱謂的恩典。

11. 那麼,他們這種觀念顯然與其餘的觀念一樣不雅和不合理,因此,相似性和合一性必須歸於聖子本身的本質;因為除非如此理解,否則祂將不會被證明擁有超越受造之物的任何特質,如前所述,祂也不會像聖父,而只會像聖父的教義;祂與聖父的不同在於聖父是父[14],而教義和教導是聖父的。如果聖子在教義和教導方面像聖父,那麼聖父在他們看來就只是名義上的父,而聖子將不是一個精確的形像,或者說,將被視為根本沒有聖父的特質或相似性;因為一個與聖父如此截然不同的人,又有什麼相似性或特質呢?因為保羅的教導像救主,但在本質上卻不像祂[15]。因此,他們持有這樣的觀念,是說謊的;而聖子與聖父的合一,正如前所述,聖子像聖父本身並源於祂,正如我們所見和理解的兒子對父親的關係,以及光輝對太陽的關係。聖子既然如此,因此當聖子工作時,聖父是工作者[16],聖子來到聖徒那裡時,聖父是藉著聖子而來的那一位[17],正如祂所應許的:「我與我父必到他那裡去,與他同住[18]」;因為在形像中可以看見聖父,在光輝中可以看見光。因此,正如我們剛才所說,當聖父賜下恩典與平安時,聖子也賜下,正如保羅在每封書信中都表明的,寫道:「願恩惠、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。」因為同一恩典是從聖父藉著聖子而來,如同太陽的光和光輝是合一的,如同太陽的光照是藉著光輝而實現的;同樣,當他為帖撒羅尼迦人禱告時,說:「願神我們的父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引導我們的道路到你們那裡[19]」,他保守了聖父與聖子的合一。因為他沒有說「願他們引導」,好像有兩種恩典從兩個源頭,這個和那個,被賜下,而是說「願祂引導」,以表明聖父藉著聖子賜下恩典;——對此,這些不敬虔的人不會感到羞恥,儘管他們本應如此。
12. 因為如果沒有合一,如果道不是聖父本質的親生後裔,如同光輝之於光,而是聖子在性質上與聖父分離,那麼單單聖父賜予就足夠了,因為受造之物沒有一個能與其創造主在賜予上同工;但事實上,這種賜予方式顯示了聖父與聖子的合一。例如,沒有人會禱告從神和天使[20]或任何其他受造物那裡領受,也沒有人會說:「願神和天使賜給你」;而是從聖父和聖子那裡,因為祂們的合一和祂們賜予的合一。因為所賜予的都是藉著聖子賜予的;除了聖父藉著聖子所運作的,沒有別的;因為這樣,恩典對領受者來說才是穩妥的。如果列祖雅各祝福他的孫子以法蓮和瑪拿西時說:「願那牧養我一生直到今日的神,和那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使者,賜福給這兩個童子[21]」,然而他並沒有將任何受造的、本質上的天使與他們的創造主神聯合,也沒有拒絕那牧養他的神,而從天使那裡為他的孫子求福;但他說「那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使者」,表明那不是受造的天使,而是神的道,他在禱告中將祂與聖父聯合,神藉著祂,將祂所願的,都救贖出來。因為他知道祂也被稱為聖父「大謀略的使者[22]」,他說除了祂之外,沒有別的是賜福者和救贖者。他也不是為自己向神求福,而是為他的孫子向天使求福,而是他自己曾懇求說:「祢不給我祝福,我就不讓祢去[23]」(因為那是神,正如他自己所說:「我面對面見了神」),他禱告祂也祝福約瑟的兒子們。那麼,天使的職責是在神的命令下服事,他常常出去趕出亞摩利人,並被差遣在路上保護百姓;但這些並非他的作為,而是命令和差遣他的神的作為,救贖祂所願救贖的也是祂的作為。因此,那對他說:「看哪,我與你同在,你無論往哪裡去,我必保佑你[24]」的,正是他所見的主神自己;那阻止拉班施詭計,吩咐他不可對雅各說惡言的,正是他所見的神;那他自己懇求說:「求祢救我脫離我哥哥以掃的手,因為我怕他[25]」的,正是神;因為他與妻子們交談時也說:「神不容拉班害我。」
13. 因此,大衛也懇求神拯救他:「我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,祂就應允我。耶和華啊,求祢救我脫離說謊的嘴唇和詭詐的舌頭[26]。」他向祂獻上感謝,在第十七篇詩篇中唱道,當耶和華救他脫離一切仇敵和掃羅的手時,他說:「耶和華是我的力量,我愛祢!耶和華是我的巖石,我的山寨,我的救主[27]。」保羅在經歷許多逼迫之後,也向神獻上感謝,說:「祂都救我脫離了;祂還要救我,我們所信靠的[28]。」除了神之外,沒有別的祝福亞伯拉罕和以撒;以撒為雅各禱告時說:「願神賜福給你,使你生養眾多,成為多族的會眾,又將我父親亞伯拉罕的福賜給你[29]。」但如果祝福和拯救只屬於神,而雅各的拯救者除了主自己之外別無他人,並且列祖為他的孫子們懇求那位拯救者,那麼顯然他在禱告中與神聯合的,除了神的道之外,別無他人,因此他稱祂為天使,因為唯有祂啟示聖父。使徒也這樣做了,他說:「願恩惠、平安從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[30]。」因為這樣,祝福是穩妥的,因為聖子與聖父不可分割,並且祂們所賜的恩典是同一的。因為雖然聖父賜予,但恩賜是藉著聖子;雖然聖子被說成是賜予者,但聖父是藉著並在聖子裡供應的;因為使徒寫信給哥林多人說:「我常為你們感謝我的神,因神在基督耶穌裡所賜給你們的恩典[31]。」這可以從光和光輝的例子中看出;因為光所照亮的,光輝也照亮;光輝所照亮的,其光照來自光。同樣,當聖子被看見時,聖父也被看見,因為祂是聖父的光輝;因此聖父與聖子是合一的。
14. 但受造之物並非如此;因為當聖父工作時,並非任何天使或任何其他受造物在工作;因為這些都不是有效的因[32],而是受造之物;而且,它們與獨一的神分離,在性質上不同,並且是受造物,它們既不能做神所做的工作,也不能,如我之前所說,當神賜下恩典時,與祂一同賜下恩典。也沒有人看見天使會說他看見了聖父;因為天使,如經上所記,是「服役的靈,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[33]」,並且是神藉著道賜給領受者的恩賜的傳報者。天使顯現時,他自己也承認他是受主差遣的;正如加百列在撒迦利亞和懷神的馬利亞身上所承認的[34]。看見天使異象的人,知道他看見的是天使而不是神。因為撒迦利亞看見了天使;以賽亞看見了主。參孫的父親瑪挪亞看見了天使;但摩西看見了神。基甸看見了天使,但神向亞伯拉罕顯現。看見神的人沒有看見天使,看見天使的人也沒有認為他看見了神;因為受造之物在性質上與創造主神有極大,或者說完全的不同。但如果任何時候,當天使被看見時,看見他的人聽見了神的聲音,就像在荊棘叢中發生的那樣;因為「耶和華的使者從荊棘裡火焰中向摩西顯現。耶和華從荊棘裡呼叫摩西說:我是你父親的神,是亞伯拉罕的神,以撒的神,雅各的神[35]」,然而天使並不是亞伯拉罕的神,而是在天使中神說話。所看見的是天使;但神在其中說話[36]。因為正如祂在會幕的雲柱中對摩西說話一樣,神也顯現並在天使中說話。同樣,祂也藉著天使對嫩的兒子說話。但神所說的,很明顯祂是藉著道說的,而不是藉著別的。而道,因為祂與聖父不可分離,也不與聖父的本質不同或陌生,祂所做的,就是聖父的工作,祂創造萬物與聖父是合一的;聖子所賜的,就是聖父的恩賜。看見聖子的人,知道他所看見的,不是天使,也不是僅僅比天使偉大的,總之不是任何受造物,而是聖父自己。聽見道的人,知道他聽見的是聖父;如同被光輝照亮的人,知道他被太陽照亮一樣。
15. 因為神聖的聖經希望我們如此理解此事,所以給出了如上所述的例證,藉此我們既能壓制背叛的猶太人,又能駁斥異教徒因三位一體而主張我們信奉多神的指控[37]。因為,正如例證所示,我們不引入三個本源或三個聖父,如同馬吉安派和摩尼教徒;因為我們沒有提出三個太陽的形象,而是太陽和光輝。光從太陽在光輝中是合一的;因此我們只知道一個本源;我們所宣稱的創造萬物的道,除了獨一神的本質之外,沒有其他神性,因為祂是從祂而生。因此,亞流派的狂妄者將理所當然地受到多神論或無神論的指控[38],因為他們空談聖子是外在的受造物,而聖靈也是從無中而來。因為他們要麼說道不是神;要麼說祂是神[39],因為經上是這樣寫的,但卻不屬於聖父的本質,他們將因其種類的不同而引入多位神(除非他們竟敢說祂只是藉著參與,如同其他萬物一樣,被稱為神;然而,如果這是他們的觀點,他們的不敬虔是相同的,因為他們將道視為萬物之一)。但願這念頭永不進入我們的心中。因為神性只有一種形式[40],這形式也在道中;並且只有一位神,就是聖父,祂獨自存在,因為祂超越萬有,並在聖子中顯現,因為祂遍及萬有,並在聖靈中,因為祂藉著道在萬有中運行[41]。因為我們如此藉著三位一體承認神是獨一的,我們說,相信三位一體中的獨一神性,比異端的多種神性[42]和多個部分,要虔誠得多。
16. 因為如果不是這樣,如果道是從無中被造的受造物和工作,那麼祂要麼不是真神,因為祂本身是受造物之一,要麼如果他們因尊重聖經而稱祂為神,他們就必然會說有兩位神[43],一位是創造主,另一位是受造物,並且必須事奉兩位主,一位是無始的,另一位是受造的;並且必須有兩種信仰,一種是對真神的信仰,另一種是對他們自己所造所塑並稱為神的信仰。在如此大的盲目中,必然會發生,當他們敬拜無始者時,他們就放棄了受造者,當他們來到受造物面前時,他們就轉離了創造主。因為他們無法在彼此中看見那一位,因為他們的本質和運作是外來的和截然不同的[44]。懷著這樣的觀念,他們肯定會走向更多的神,因為這將是那些背叛獨一神的人的嘗試[45]。那麼,當亞流派持有這些推測和觀點時,他們為何不將自己歸入異教徒之列呢?因為他們也像異教徒一樣,敬拜受造物而不是創造萬有的神[46],雖然他們迴避異教徒的名稱,以欺騙不熟練的人,但他們暗中持有與異教徒相似的觀點。因為他們慣常提出的微妙說法:「我們不說有兩位『無始者[47]』」,他們顯然是為了欺騙單純的人;因為他們在宣稱「我們不說有兩位無始者」時,暗示了兩位神,而且這兩位神具有不同的本質,一位是受造的,一位是無始的。雖然希臘人敬拜一位無始者和許多受造者,但這些人敬拜一位無始者和一位受造者,這與他們沒有區別;因為他們所稱的受造神是許多神中的一位,而且希臘人的許多神與這一位神具有相同的本質,因為祂和他們都是受造物。他們是不幸的,更不幸的是他們的傷害來自於反對基督的思想;因為他們已經偏離了真理,並且在否認基督方面比猶太人更為背叛,他們與異教徒一同沉淪[48],他們是神所憎惡的[49],敬拜受造物和許多神祇。因為只有一位神,而不是許多神,只有一位是祂的道,而不是許多道;因為道是神,而且唯有祂擁有聖父的形像[50]。救主既然如此,祂自己就用這些話困擾猶太人:「差我來的父也為我作過見證。你們從來沒有聽見祂的聲音,也沒有看見祂的形像。你們也沒有祂的道存在心裡,因為祂所差來的,你們不信[51]。」祂恰當地將「道」與「形像」結合起來,以表明神的道本身就是祂父的形像、表達和形式;而那些不接受向他們說話的猶太人,因此也沒有接受道,即神的形像。這也是列祖雅各所見的,他從祂那裡領受了祝福,並將雅各之名改為以色列,正如神聖的聖經所見證的,說:「他經過神的形像時,太陽升起在他身上[52]。」這也是那位說「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」,以及「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」,還有「我與父原為一[53]」的。因為這樣,神是獨一的,對聖父和聖子的信心也是獨一的;因為,雖然道是神,但我們的主神是獨一的主;因為聖子是那獨一者的本質,並且根據祂本質的特質和獨特性,是不可分離的。
17. 然而,亞流派即使如此也不感到羞愧,他們回答說:「不像你們所說的,而是像我們所願的[54]」;因為,既然你們推翻了我們以前的權宜之計,我們就發明了一個新的,那就是:——聖子與聖父合一,聖父在聖子裡,聖子在聖父裡,正如我們也可以在祂裡面合一。因為這在約翰福音中寫著,基督為我們如此祈求:「聖父啊,求祢因祢的名保守他們,就是祢所賜給我的人,叫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一樣[55]。」不久之後又說:「我不但為這些人祈求,也為那些因他們的話信我的人祈求,使他們都合而為一。正如祢父在我裡面,我在祢裡面,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合而為一,叫世人可以信祢差了我來。祢所賜給我的榮耀,我已賜給他們,使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合而為一。我在他們裡面,祢在我裡面,使他們完完全全的合而為一,叫世人知道祢差了我來[56]。」然後,這些詭詐的人[57]彷彿找到了藉口,補充說:「如果,正如我們在聖父裡合一,祂與聖父也合一,並且祂也在聖父裡,那麼你們如何從祂說『我與父原為一』和『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』,就斷定祂是聖父本質的固有和相似[58]呢?因為這必然導致要麼我們也固有於聖父的本質,要麼祂對聖父的本質是外來的,如同我們是外來的。」他們如此空談;但在他們的這種悖逆中,我除了看到不合理的魯莽和來自魔鬼的輕率之外,別無他物[59],因為這是在效法魔鬼說:「我要升到天上,我要與至高者同等。」因為他們想把藉恩典賜給人的,與賜予者的神性等同起來。因此,他們聽說人被稱為兒子,就認為自己與本性上真正的兒子平等[60]。現在又從救主那裡聽說「使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一樣[61]」,他們就欺騙自己,狂妄地認為他們可以像聖子在聖父裡,聖父在聖子裡那樣;卻不考慮他們「父魔鬼[62]」因這種想像而墮落的教訓。
18. 那麼,如果,正如我們多次說過的,神的道與我們相同,除了時間之外沒有任何不同,那麼祂就應該像我們一樣,與聖父有相同的地位,也不應被稱為獨生子,也不應被稱為聖父獨一的道或智慧;而應將相同的名稱普遍適用於所有像祂的我們。因為本性相同的人,其名稱應當通用,儘管他們在時間上彼此不同。因為亞當是人,保羅是人,現在出生的人也是人,時間並不能改變種族的本性[63]。那麼,如果道也只在時間上與我們不同,那麼我們就必須像祂一樣。但事實上,我們既不是道也不是智慧,祂也不是受造物或工作;否則,我們為何都源於一位,而祂卻是獨一的道呢?雖然他們這樣說很合適,但至少我們不適合接受他們的褻瀆。然而,儘管對這些經文進行細緻的解釋是沒有必要的[64],考慮到它們如此清晰和虔誠的意義,以及我們自己的正統信仰,但為了在此也顯示他們的不敬虔,來吧,讓我們簡短地,正如我們從教父那裡所領受的,從這段經文中揭露他們的異端。神聖的聖經習慣於將自然之物作為人類的形象和例證[65];這樣做是為了從這些物質對象中解釋人類的道德衝動;從而顯示他們的行為是惡的還是義的。例如,在惡人方面,當它指責說:「你們不要像無知的騾馬[66]。」或者當它抱怨那些變成這樣的人時說:「人在尊貴中卻不明白,就如滅亡的畜類一樣。」又說:「他們是淫蕩的馬[67]。」救主為了揭露希律說:「去告訴那個狐狸[68]」;但另一方面,祂吩咐祂的門徒說:「看哪,我差你們出去,如同羊進入狼群;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,馴良像鴿子[69]。」祂這樣說,並不是要我們在性質上變成牲畜,或變成蛇和鴿子;因為祂自己並沒有這樣造我們,因此自然不允許這樣;而是要我們避免那些非理性的衝動,並意識到另一種動物的智慧,不被它欺騙,並效法鴿子的溫順。
19. 再者,救主從神聖的事物中為人取樣,說:「你們要憐憫人,像你們在天上的父憐憫人一樣[70]」;又說:「你們要完全,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[71]。」祂這樣說,也不是要我們變成像聖父一樣;因為對於我們這些從無中被造的受造物來說,變成像聖父一樣是不可能的;但正如祂吩咐我們:「你們不要像馬」,不是為了讓我們變成役畜,而是為了讓我們不要模仿它們的無知,同樣,祂說「你們要憐憫人,像你們的父一樣」,不是為了讓我們變成像神一樣,而是為了讓我們看著祂的恩惠行為,我們所做的善事,不是為了人,而是為了祂,這樣我們就能從祂那裡而不是從人那裡得到賞賜。因為,雖然有一位本性上的兒子,真實而獨生,我們也成為兒子,不是像祂那樣在性質和真理上,而是根據呼召者的恩典,雖然我們是從地上來的人,卻被稱為神[72],不是像真神或祂的道那樣,而是按照神所喜悅的,祂賜給我們那恩典;同樣,我們也像神一樣變得憐憫,不是藉著與神平等,也不是在性質和真理上成為施恩者(因為施恩不是我們的恩賜,而是屬於神),而是為了將從神自己藉恩典賜給我們的這些事物,不加區別地,廣泛地施予他人。因為只有這樣,我們才能以某種方式成為效法者,別無他法,當我們將來自祂的恩賜服事他人時。正如我們對這些經文給予公正和正確的[73]解釋一樣,約翰福音中的這段經文也是如此。因為他沒有說,我們必須變成像聖子在聖父裡那樣:——這怎麼可能呢?當祂是神的道和智慧,而我們是從地上被造的,祂在性質和本質上是道和真神(因為約翰如此說:「我們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,祂也賜給我們悟性,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,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,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。這是真神,也是永生[74]」),而我們是藉著祂,藉著收養和恩典成為兒子,因為我們分享祂的靈(因為「凡接待祂的」,他說,「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[75]」),因此祂也是真理(說:「我就是真理」,並且在祂對聖父的講話中,祂說:「求祢用真理使他們成聖;祢的道就是真理[76]」);但我們藉著效法[77]而變得有美德[78]和成為兒子:——因此,祂說「使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一樣」,不是為了讓我們變成像祂一樣;而是為了像祂,作為道,在祂自己的聖父裡一樣,我們也藉著效法並仰望祂,在和諧和心靈的合一中彼此合一,不像哥林多人那樣不和,而是同心合意,就像使徒行傳中那五千人[79],他們如同一個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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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2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3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4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5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6] 賽十四12。

[7] 路六36。

[8] 弗五1-2。

[9] 林前十一1。

[10] 約十30;十四10。

[11] 詩八十六8;八十九6。

[12] 詩八十六8;八十九6。

[13] 創一26。

[14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15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16] 約五17。

[17] 約十四23。

[18] 約十四23。

[19] 帖前三11。

[20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21] 創四十八15-16。

[22] 賽九6(七十士譯本)。

[23] 創三十二26。

[24] 創二十八15。

[25] 創三十二11。

[26] 詩一百二十1-2。

[27] 提後三11;林後一10。

[28] 創二十八3-4。

[29] 弗一2。

[30] 林前一4。

[31] 林前一4。

[32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33] 來一14。

[34] 路一19, 26。

[35] 出三2, 4, 6。

[36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37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38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39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40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41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42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43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44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45] 羅一25。

[46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47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48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49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50] 約五37-38。

[51] 創三十二31(七十士譯本)。

[52] 約十四9-10;十30。

[53] 約十四9-10;十30。

[54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55] 約十七11。

[56] 約十七20-23。

[57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58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59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60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61] 約十七11。

[62] 約八44。

[63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64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65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66] 詩三十二9。

[67] 耶五8。

[68] 路十三32。

[69] 太十16。

[70] 路六36。

[71] 太五48。

[72] 詩八十二6。

[73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74] 約壹五20。

[75] 約一12。

[76] 約十四6;十七17。

[77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78] 參閱《駁亞流派》卷一,第6章,第19節。

[79] 徒四32。

20. 因為我們是「兒子」,而不是聖子;是「神」,而不是祂自己;也不是像父,而是「像父一樣有憐憫」。正如前面所說,藉著如此成為一體,像父與子一樣,我們將會如此,但不是像父在子裡、子在父裡那樣本性上的一體,而是按照我們自己的本性,以及我們從那裡被塑造和學習如何成為一體的方式,就像我們也學會了有憐憫一樣。因為相似的事物自然地與相似的事物合一;因此,所有的肉體在種類上都被歸為一類[80];但道與我們不同,卻與父相似。因此,當祂在性情和真理上與祂自己的父合一時,我們作為彼此同類(因為萬物都由一而造,所有人的本性都是一),在良好的性情上彼此合一[81],以聖子與父的自然合一為我們的榜樣。因為祂教導我們從祂自己學習溫柔,說:「你們當學我的樣式,因為我心裡柔和謙卑[82]。」這不是要我們與祂平等,那是不可能的,而是要我們仰望祂,持續保持溫柔。同樣地,祂在這裡希望我們彼此之間良好的性情是真實、堅固和不可分離的,祂從自己取了榜樣,說:「使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一樣。」祂們的合一是不可分割的;也就是說,他們從我們這裡學習那不可分割的本性,也以同樣的方式彼此保持和諧。正如前面所說,這種對自然狀態的模仿對人來說尤其安全;因為它們保持不變,而人的行為卻變化多端,人可以仰望那本性上不變的,避免邪惡,並以最好的為榜樣來重塑自己。
21. 也因此,「使他們在我們裡面合而為一」這句話有其正確的意義。例如,如果我們有可能像聖子在父裡面一樣,那麼這句話就應該是「使他們在你裡面合而為一」,就像聖子在父裡面一樣;但事實上,祂並沒有這樣說;而是藉著說「在我們裡面」,祂指出了距離和差異;祂確實獨自在父裡面,作為獨一的道和智慧;而我們在聖子裡面,並藉著祂在父裡面。祂這樣說,只意味著:「藉著我們的合一,願他們也彼此合而為一,就像我們在性情和真理上合而為一一樣;因為否則他們不可能合一,除非在我們裡面學習合一。」而「在我們裡面」具有這個意義,我們可以從保羅那裡學到,他說:「這些事我以寓意的方式轉移到我自己和亞波羅身上,為要叫你們在我們身上學到,不可過於聖經所記的[83]。」那麼,「在我們裡面」這句話,並不是「在父裡面」,像聖子在父裡面一樣;而是暗示一個榜樣和形象,而不是說:「讓他們向我們學習。」因為正如保羅對哥林多人的教導,聖子與父的合一也是所有人的榜樣和教訓,藉此他們可以學習,仰望父與子的自然合一,他們自己應當如何在靈裡彼此合一。或者,如果需要以其他方式解釋這句話,「在我們裡面」可能意味著在父與子的能力中,他們可以合而為一,說同樣的話[84];因為沒有神,這是不可能的。這種說話方式我們也可以在聖經中找到,例如「我們靠著神必能行大事」;以及「我靠著我的神能跳過牆垣[85]」;以及「我們靠著你必踐踏我們的敵人[86]」。因此,很明顯,奉父與子的名,我們將能夠合而為一,堅固愛德的連結。因為主仍然堅持同樣的思想,說:「你所賜給我的榮耀,我已賜給他們,使他們合而為一,像我們合而為一一樣。」祂在這裡也恰當地說,不是「使他們在你裡面,像我在你裡面一樣」,而是「像我們一樣」;現在,說「像」[87]的人,不是指同一性,而是指所討論事物的形象和榜樣。
22. 那麼,道與父有真實而真正的本性同一性;但正如前面所說,我們被賜予模仿它;因為祂立刻補充說:「我在他們裡面,你在我裡面,使他們在合一中得以完全。」在這裡,主終於為我們祈求了更大、更完全的事;因為很明顯,道已經來到我們裡面[88],因為祂穿上了我們的身體。「父啊,你在我裡面」;「因為我是你的道,既然你在我裡面,因為我是你的道,而我在他們裡面,因為身體的緣故,也因為你的緣故,人類的救贖在我裡面得以完全,所以我祈求他們也能合而為一,按照在我裡面的身體及其完全,使他們也得以完全,與它合一,並在它裡面合而為一;這樣,彷彿所有人都被我承載,所有人都成為一個身體和一個靈,並成長為一個完全的人[89]。」因為我們所有人都分享同一位主,成為一個身體,在我們自己裡面擁有同一位主。那麼,這段經文具有這個意義,基督敵人的異端就更明顯地被駁斥了。我再說一遍;如果祂只是簡單而絕對地[90]說「使他們在你裡面合而為一」,或者「使他們和我都在你裡面合而為一」,神的敵人或許還有一些藉口,儘管是無恥的;但事實上,祂並沒有簡單地說,而是說:「正如你,父啊,在我裡面,我在你裡面,使他們都合而為一。」此外,祂使用「正如」這個詞,表示那些遠遠地像祂在父裡面一樣的人;遠遠地不是指空間,而是指本性;因為在空間上,沒有什麼是遠離神的[91],但在本性上,萬物都遠離祂。正如我前面所說,凡使用「正如」這個詞的人,不是指同一性,也不是指平等,而是指所討論事物在某種程度上的榜樣[92]。
23. 事實上,我們也可以從救主自己那裡學到,當祂說:「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,人子也要照樣三日三夜在地裡[93]。」因為約拿不像救主,約拿也沒有下到陰間;大魚也不是陰間;約拿被吞下時,也沒有把那些先前被大魚吞下的人吐出來,而是他獨自出來,當大魚被吩咐時。因此,「正如」這個詞並沒有表示同一性或平等,而是一件事與另一件事;它顯示了約拿事件中,由於三天的緣故,某種程度的相似性[94]。同樣地,當主說「正如」時,我們既不像聖子在父裡面一樣,也不像父在聖子裡面一樣。因為我們在心意和靈的和諧上[95]合而為一,像父與子一樣,救主也將像約拿在地裡一樣;但正如救主不是約拿,也不像他被吞下那樣,救主降到陰間,這只是一個類比,同樣地,如果我們也合而為一,像聖子在父裡面一樣,我們也不會像聖子,也不會與祂平等;因為祂和我們只是類比。因為「正如」這個詞應用在我們身上,正是因為本性上與其他事物不同的人,在某種關係上[96]會變得像它們。因此,聖子自己,簡單而無條件地在父裡面;因為這是祂本性上的屬性;但對於我們這些不具備這種本性的人,則需要一個形象和榜樣,使祂可以說我們:「正如你在我裡面,我在你裡面。」祂說:「當他們如此得以完全時,世人就知道你差遣了我,因為如果我沒有來並承擔他們這個身體,他們沒有一個人會得以完全,而是所有人都會保持敗壞[97]。父啊,願你在他們裡面動工,正如你賜給我承擔這個身體,也賜給他們你的聖靈,使他們也在聖靈裡合而為一,並在我裡面得以完全。因為他們的完全顯示了你的道曾在他們中間居住;世人看見他們完全並充滿神[98],就會完全相信你差遣了我,我曾在這裡居住。因為他們的完全從何而來呢?豈不是我,你的道,承擔了他們的身體,成為人,完成了你賜給我的工作,父啊?而這工作得以完全,是因為人類從罪中被救贖,不再死亡;而是被神化[99],藉著仰望我,在彼此之間擁有愛德的連結[100]。」
24. 那麼,我們為了粗略地闡述這段經文中的表達,已經說了很多話,但蒙福的約翰將從他的書信中,以簡潔而比我們更完美的方式,闡明這些話的意義。他將駁斥這些不敬虔之人的解釋,並教導我們如何在神裡面,神如何在我們裡面;以及我們如何再次在祂裡面合而為一,以及聖子在性情上與我們有多大差異,並阻止亞流主義者不再認為他們將像聖子一樣,免得他們聽到對他們說:「你是人,不是神」,以及「你貧窮,不要與富人並列[101]。」約翰這樣寫道:「我們所以知道我們住在祂裡面,祂也住在我們裡面,是因為祂把祂的靈賜給了我們[102]。」因此,因為賜給我們的聖靈的恩典,我們在祂裡面,祂也在我們裡面[103];既然這是神的靈,因此藉著祂在我們裡面,我們作為擁有聖靈的人,理所當然地被認為在神裡面,這樣神就在我們裡面。那麼,我們並不像聖子在父裡面那樣,也在父裡面;因為聖子不只是分享聖靈,因此祂也在父裡面;祂也不接受聖靈,而是祂自己供應聖靈給所有人;聖靈也不將道與父聯合[104],而是聖靈從道領受。聖子在父裡面,是作為祂自己的道和榮光;但我們,若沒有聖靈,就與神陌生而遙遠,藉著聖靈的參與,我們被連結到神性中;所以我們在父裡面並不是我們自己的,而是那在我們裡面並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的,同時我們藉著真實的認罪將其保存在我們裡面,約翰再次說:「凡認耶穌為神的兒子的,神就住在他裡面,他也住在神裡面[105]。」那麼,我們與聖子有什麼相似和平等呢?相反,亞流主義者豈不是四面受敵嗎?特別是約翰指出,聖子在父裡面是一種方式,而我們在祂裡面是另一種方式,而且我們永遠不會像祂,道也不像我們;除非他們敢於像往常一樣,現在也說,聖子也是藉著聖靈的參與和行為的改善[106]才在父裡面。但這裡又是過度的不敬虔,甚至連這個想法都承認。因為祂,正如前面所說,賜給聖靈,而聖靈所擁有的一切,都是從[107]道而來。
25. 那麼,救主論到我們說:「正如你,父啊,在我裡面,我在你裡面,使他們也在我們裡面合而為一」,這並不是指我們將與祂有同一性;因為這已從約拿的例子中顯示出來;而這是向父的請求,正如約翰所寫的,聖靈應當藉著祂賜給那些相信的人,藉著聖靈我們被發現是在神裡面,並在這方面與祂聯合。因為既然道在父裡面,聖靈是從[108]道賜下的,祂願意我們領受聖靈,這樣,當我們領受聖靈時,就擁有那在父裡面的道的聖靈,我們也將因聖靈的緣故被發現成為在道裡面合一,並藉著祂在父裡面。如果祂說「像我們一樣」,這也只是請求賜給門徒的聖靈恩典是永不失敗或撤回的[109]。因為道在父裡面本性上[110]所擁有的,正如我所說,祂希望藉著聖靈不可撤回地賜給我們;使徒知道這一點,說:「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」因為「神的恩賜」和「祂呼召的恩典是沒有後悔的[111]。」那麼,是在神裡面的聖靈,而不是我們自己;正如我們因著在我們裡面的道[113]而成為兒子和神[112],我們也將在聖子和父裡面,我們將被認為在聖子和父裡面合而為一,因為那在我們裡面的聖靈,是在父裡面的道裡面的。那麼,當一個人因任何邪惡而從聖靈中墮落時,如果他在墮落後悔改,恩典對那些願意的人仍然不可撤回[114];否則,墮落的人就不再在神裡面(因為那在神裡面的聖靈和保惠師已經離棄了他),但罪人將在他所順服的人裡面,就像掃羅的例子一樣;因為神的靈離開了他,一個惡靈在折磨他[115]。神的敵人聽到這些話,從今以後應當感到羞愧,不再假裝與神平等。但他們既不明白(因為「不敬虔的人」,他說,「不明白知識」[116]),也不忍受敬虔的話語,甚至連聽都覺得沉重。

腳註

[1] ὡς αὐτοὶ θέλουσι. 見 §8,註 12。「不是如你所說,而是如我們所願。」這是亞他那修常用的短語。見上文,第一篇講道 13,註 6。特別是《亞流歷史》52,註 4。(另見《丟尼修書信》4,14)。這裡與教會教義形成對比,並與 ἴδιος 一詞相關;關於此詞,見《論會議》3,註 6;第一篇講道 37,註 1。另見《書信》54 結尾。另見《駁亞波里拿留》第二篇 5 開頭,與 εὐαγγελικὸς ὅρος 形成對比。

[2] σύμφωνος. 見下文 23,《論會議》48 和 53,註 9。亞流主義的 συμφωνία 在《論會議》23,註 3 中有所提及。除了俄利根、諾瓦田、路西安信經,以及(如果屬實)聖希拉略,如這些註釋中提到的,「合一」被聖希希波呂托斯在《駁諾厄圖》7 中解釋為意志的合一,他在那裡用約翰福音 17:22 來解釋約翰福音 10:30,就像亞流主義者一樣;正如預期的,優西比烏在《教會神學》第三卷 193 頁和阿斯特里烏斯在《駁馬吉安》28、37 頁中也這樣解釋。教父們引用這段經文的段落由馬爾多納特收集於此處。

[3] 阿斯特里烏斯,§2 開頭。

[4] ὥρα. 見《論會議》34,註 4。另見第二篇講道 6,b。第四篇講道 19,c. d。優西比烏《駁馬吉安》47 頁,b。91 頁,b。居普良《對話錄》456 頁。《寶庫》255 頁結尾。

[5] 這個論點見於《論會議》48。另見居普良《論三位一體》第一卷 407 頁。

[6] 以賽亞書 14:12。

[7] 路加福音 6:36(參見提希多夫此處)。

[8] 以弗所書 5:1-2。

[9] 哥林多前書 11:1。

[10] 約翰福音 10:30;14:10。

[11] 見詩篇 86:8;89:6。

[12] 奧古斯丁《論三位一體》第七卷結尾。

[13] 參見《塞拉皮翁書信》第一卷 16,《論會議》51。見下文 §19,註釋。聖居普良也如此,參見第一篇講道 21-24,《論法令》11,註 6,《寶庫》133 頁,拿先斯《講道》29,5。另見 23,6 結尾。25,16。另見巴西流《駁歐諾米烏》第二卷 23 全文。「人不可說,」他觀察道,「這些名稱 κυρίως καὶ πρώτως 恰當地、首先地屬於人類,而我們只是 καταχρηστικῶς(第二卷 39,註 7)比喻性地將它們賦予神。因為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將我們引回到萬物的起源和真實的因,說:『不要稱地上的人為父,因為你們只有一位父,就是在天上的父。』」他補充說,如果祂甚至恰當地而不是比喻性地是我們的父(《論法令》31,註 5),那麼祂更是 πατὴρ τοῦ κατὰ φύσιν υἱοῦ 的父。另見優西比烏《駁馬吉安》22 頁,c。《教會神學》第一卷 12 結尾。第二卷 6。另一方面,馬吉安說我們的主是 κυρίως λόγος,而不是 κυρίως υἱός。同上,第二卷 10 結尾。見上文,第二卷 19,註 3。

[14] κατ᾽ οὐσίαν ὅμοιος,《講道》第一篇 21,註 8。

[15] 上文 §6。

[16] 因此 ἐργαζομένου τοῦ πατρὸς, ἐργάζεσθαι καὶ τὸν υἱόν。在《論萬有》1,d。與光一同向我們顯現,聖子完全在父裡面,父完全在道裡面。日課讚美詩,第二日。亞他那修從這種運作的合一性論證了本質的合一性。因此,聖屈梭多模在審查這段經文時論證說,如果父與子在 δύναμιν 上合一,那麼他們在 οὐσία 上也合一。約翰福音講道 61,2,d。特土良在《駁普拉西亞》22 和聖厄丕法尼在《異端》57 頁 488 頁似乎在同一段經文上說了同樣的話。見蘭佩此處。聖亞他那修也如此, τριὰς ἀδιαίρετος τῇ φύσει, καὶ μία ταύτης ἡ ἐνέργεια。《塞拉皮翁書信》第一卷 28,f。ἓν θέλημα πατρὸς καὶ υἱοῦ καὶ βούλημα, ἐπεὶ καὶ ἡ φύσις μία。《論萬有》5。教父們(例如聖安波羅修,如果意志和運作合一,本質也合一,《論聖靈》第二卷 12 結尾;以及聖巴西流,ὦν μία ἐνέργεια, τούτων καὶ οὐσία μία,格列高利·尼撒和居普良·亞歷山大)關於同一主題的各種段落被收集在拉特朗會議中。《會議記錄》哈德溫版,第三卷 859 頁等。彼塔維烏斯在《論三位一體》第四卷 15 章中詳細討論了這個主題。

[17] 約翰福音 14:23。

[18] 帖撒羅尼迦前書 3:11。

[19] 見巴西流《論聖靈》第 13 章。屈梭多模《歌羅西書》2 章。提奧多雷特在《歌羅西書》3:17 中說:「遵循這條規則,老底嘉會議為了糾正這種古老的混亂,通過了一項法令,禁止向天使禱告,並離棄我們的主耶穌基督。」「所有懇求、禱告、代求和感恩都應當通過超越所有天使的大祭司,活的道和神,向至高神發出……但我們不宜呼求天使,因為我們沒有獲得超越人類的對他們的知識。」俄利根《駁塞爾蘇》第五卷 4,5。另見沃斯《論偶像崇拜》第一卷 9,關於類似的陳述。諾斯底主義者崇拜天使的教義見上文,第一篇講道 56 結尾,註 1。

[20] 創世記 48:15-16。見《塞拉皮翁書信》第一卷 14。關於教義,見《論會議》27(15,16)。下文 §14,他表明他的教義,當完全解釋時,與聖奧古斯丁的教義沒有區別,因為他說:「所見的是天使,但神在他裡面說話」,即有時聖子被稱為天使,但當看見天使時,那不是聖子;如果他稱自己為神,那不是他說話,而是聖子是看不見的說話者。見本篤會《希拉略書信》第四卷的警告。關於段落,見特土良《論處方》447 頁,註 f。牛津譯本。

[21] 以賽亞書 9:6,七十士譯本。

[22] 創世記 32:26,30。

[23] 創世記 28:15,七十士譯本。

[24] 同上 31:7;32:11。

[25] 詩篇 120:1-2。

[26] 詩篇 18:1-2。

[27] 見提摩太後書 3:11;哥林多後書 1:10。

[28] 創世記 28:3-4,七十士譯本。

[29] 羅馬書 1:7 等。

[30] 哥林多前書 1:4。

[31] 第二篇講道 21,註 2。

[32] 希伯來書 1:14。

[33] τῆς θεοτόκου Μαρίας。[導論,第四章 §5。] 另見下文 29,33。第四篇講道 32。《論道成肉身,駁亞流》8,22。上文,第一篇講道 45,註 3。關於這個稱號的歷史,提奧多雷特,由於他的黨派,寧願不傾向於它,他說最古老(τῶν πάλαι καὶ πρόπαλαι)的正統信仰的傳播者教導稱呼和相信主之母為 θεοτόκον,根據「使徒傳統」。《異端》第四卷 12。安提阿的約翰,他對聶斯脫里主義的擁護和與聖居普良的爭執眾所周知,他寫信給前者:「這個稱號沒有任何教會教師廢棄;使用它的人很多且傑出,而沒有使用它的人也沒有攻擊使用它的人。」《以弗所會議記錄》第一部分,第 25 章(拉伯)。蘇格拉底《歷史》第七卷 32 章說,俄利根在他的《羅馬書註釋》第一卷中(見德拉魯在《羅馬書》第一卷 5 章,原文已失),詳細討論了這個詞;這意味著它當時已經在使用。「他解釋說,」他說,「 θεοτόκος 是如何使用的,他詳細討論了這個問題。」君士坦丁在一段經文中暗示了同樣的意思,神學家們,例如皮爾遜(《論信經》,第三條註釋),沒有深入探討(或者說似乎忽略了,在從以弗所書引證,見福提烏斯《法典》228 頁 776 頁,論證「神的母親」這個字面短語起源於聖利奧時)。[見本系列第一卷 569 頁。]

[34] 見出埃及記 3:2-6。

[35] §12,註 2。

[36] 《塞拉皮翁書信》第一卷 28 結尾。拿先斯《講道》23,8。巴西流《講道》24 開頭。尼撒的格列高利《教理講道》3 頁 481。

[37] 下文 §64。《埃及書信》14。

[38] 下文 §16,註釋。

[39] εἶδος。

[40] 因此下文 25,36 結尾。《塞拉皮翁書信》第一卷 20,b。另見同上 28,f. a。30,a。31,d。第三卷 1,b。5 開頭和結尾。優羅吉烏斯見福提烏斯《法典》865 頁。大馬士革《正統信仰》第一卷 7。巴西流《論聖靈》47,e。居普良《教理講道》16,4。同上 24。偽丟尼修《論神名》第一卷 403 頁。偽亞他那修《駁撒伯流》格列高利 10,e。

[41] πολυειδοῦς。

[42] 見 75 頁,註 7;《論會議》27(2),和 50,註 5。亞流主義者陷入了兩難境地:要麼持守兩位神,要麼崇拜受造物,除非他們否認我們主的神性和崇拜。見《論法令》6,註 5,《講道》第一篇 30,註 1。但「每一個不是神的實體,都是受造物,而每一個不是受造物的,都是神。」聖奧古斯丁《論三位一體》第一卷 6。聖居普良在《約翰福音》52 頁也如此。另見拿先斯《講道》31,6。巴西流《駁歐諾米烏》第二卷 31。

[43] §11,註 4。

[44] ἐπιχείρημα,《論法令》1,註釋。

[45] 見上文,第二篇講道 14,註 7。彼塔維烏斯收集了大量教父們的段落,證明對我們主的崇拜證明了祂的神性,見《論三位一體》第二卷 12 章 §5。關於亞流主義者是偶像崇拜者,見上文,第一篇講道 8,註 8。另見《埃及書信》4,13。和《致阿德爾菲烏斯》3 開頭。《塞拉皮翁書信》第一卷 29,d。提奧多雷特《羅馬書》1:25。

[46] 第一篇講道 30,註 1。

[47] συγκυλίονται,見第一篇講道 23。第二篇講道 1 開頭;《論法令》9 結尾;《駁外邦人》19,c。參見彼得後書 2:22。

[48] θεοστυγεῖς,下文《書信》54,1 結尾。

[49] εἶδος;在創世記 32:30,31,七十士譯本中也是如此。[希伯來文「臉」的替代詞。] 見查士丁《與特里豐對話》126。見上文《論會議》56,註 6,關於這個詞的意義。它剛才被用作「種類」。亞他那修在《論會議》同上說:「神性只有一種形式」;然而這個詞被用來指聖子,與「形象」同義。似乎有一類詞,都表達獨一的神聖本質,它們在通常情況下或在特定情況下,更適合應用於這位或那位神聖位格,而這位位格也是那個獨一的本質。因此,「存在」更適合描述父作為 πηγὴ θεότητος,祂被稱為「聖子的存在」;然而聖子也確實是獨一的至高存在。另一方面,μορφὴ 和 εἶδος [關於它們,見萊特富特《腓立比書》128 頁] 更適合描述聖子位格中的神聖本質,祂被稱為「父的形像」,然而神性只有一種形式和面貌,祂同時是三位一體中的每一位;而「靈」則專屬於第三位格,儘管神是靈。同樣地,聖希希波呂托斯說 ἐκ [τοῦ πατρὸς] δύναμις λόγος,但在稍早,在提到兩位位格之後,他補充說,δύναμιν δὲ μίαν,《駁諾厄圖》7 和 11。因此,「本體」這個詞,ὑπόστασις,它表達獨一的神聖本質,被發現更適合表達以位格方式看待的那個本質。其他詞可以相互關聯地用於父或子;因此父是子的生命,子是父的生命;或者,父在子裡面,子在父裡面。其他詞則共同使用,例如「父的神性是子的神性」,ἡ πατρικὴ υἱοῦ θεότης,正如 οὐσία 這個詞本身。相反,其他詞則只表達這位或那位位格中的本質,例如「道」、「形象」等。

[50] 約翰福音 5:37。

[51] 創世記 32:31,七十士譯本。

[52] 約翰福音 14:9-10;10:30。

[53] §10,註 1。

[54] 約翰福音 17:11。

[55] 同上 20-23。

[56] οἱ δόλιοι。他們狡猾,下文 59。

[57] 第一篇講道 21,註 8,參見下文 §67。

[58] διαβολικήν,見 §8,註 10,參見以賽亞書 14:14。

[59] 上文 171 頁,註 5。

[60] 約翰福音 8:44。

[61] 第二篇講道 73,註 7。

[62] 《論法令》10;第一篇講道 26,註 1。

[63] 參見《亞流歷史》80,註 11。

[64] περιεργάζεσθαι;見第二篇講道 34,註 5。

[65] 第二篇講道 53,註 4;第四篇講道 33 開頭。

[66] 詩篇 32:9;49:20。

[67] 耶利米書 5:8。

[68] 路加福音 13:32。

[69] 馬太福音 10:16。

[70] 路加福音 6:36。

[71] 馬太福音 5:48。

[72] θεοί,§§23 結尾,25,和第二篇講道 70,註 1。

[73] 第二篇講道 44,註 1。

[74] 約翰一書 5:20。

[75] 約翰福音 1:12。

[76] 同上 14:6;17:17。

[77] κατὰ μίμησιν。革利免·亞歷山大《訓蒙師》第一卷 3 頁 102 頁,波特版。拿先斯《書信》102 頁 95 頁(本篤會版)。利奧在多處,上文第二篇講道 55,註 1。愛任紐《駁異端》第五卷 1。奧古斯丁《講道》101,6。奧古斯丁《論三位一體》第四卷 17。另見第九卷 21。優西比烏, κατὰ τὴν αὐτοῦ μίμησιν。《教會神學》第三卷 19,a。關於內在恩典與教導相對,見上文第二篇講道 56,註 5,和 79,註 10。

[78] ἐνάρετοι,因此 πανάρετος,革利免·羅馬《書信》第一卷。

[79] 使徒行傳 4:4,32。

[80] 參見第二篇講道 23,42。

[81] διαθέσει,《論法令》2,註 5;《致修道士書》(1)開頭。希希波呂托斯《駁諾厄圖》7。

[82] 馬太福音 11:29。

[83] 哥林多前書 4:6。

[84] 見哥林多前書 1:10。

[85] 詩篇 60:12;18:29。

[86] 詩篇 44:5。見奧利亞里烏斯《新約風格論》4 頁(1702 年版)。[維納 xlviii. a.]

[87] 這個突然出現的評論將在稍後繼續討論,見 §23。

[88] 參見《論法令》31 結尾。

[89] 見以弗所書 4:13。

[90] 參見第二篇講道 62,註 13。

[91] 見《論法令》11,註 5,這段經文解釋了該處。當亞他那修在那裡說「在性情上沒有一切」,他必須像這裡一樣,指「在性情上遠離一切」。聖革利免在同上處給出了相同的解釋,如那裡所指出的。值得注意的是,《駁撒伯流》格列高利 10(本篤會認為不是亞他那修的作品)的說法與《論法令》同上。優西比烏在《論非物質性》第一卷開頭也說了同樣的話,見西爾米烏斯《作品集》68 頁。見聖安波羅修《受造物如何能在神裡面》等,《論信仰》第一卷 106。見上文 §1,註 10。

[92] 見格拉斯《聖經哲學》第三卷 5 章,第 27 條。德特馬斯《論俄利根神學》見倫佩爾《教父歷史》第十卷 212 頁。另見上文第二篇講道 55,註 8。

[93] 馬太福音 12:40。

[94] ὁμοιότητά πως,因此在 22 結尾處, κατά τι θεωρούμενον。[此處省略了一段討論科普爾斯頓、托普拉迪和布蘭科·懷特某些觀點的註釋。]

[95] συμφωνία,10,註 2。

[96] 居普良《約翰福音》227 頁等。

[97] 參見第二篇講道 65,註 3。

[98] θεοφορουμένους。第二篇講道 70,註 1。

[99] §19,註 3。

[100] σύνδεσμον τῆς ἀγαπῆς,21 結尾附近。

[101] 以西結書 28:2;箴言 23:4,七十士譯本。

[102] 約翰一書 4:13。

[103] 參見 22,註 6。

[104] [即不是藉著恩典] 見本節結尾和 25 開頭。上文第一篇講道 15。另見居普良·耶路撒冷《教理講道》16,24。厄丕法尼《錨》67 開頭。居普良《約翰福音》929,930 頁。

[105] 約翰一書 4:15。

[106] βελτιώσει πράξεως,因此《致非洲人書》τρόπων βελτίωσις。8。上文第一篇講道 37,43。這更像是一種外在的進步。

[107] §8,註 11。

[108] ἐκ。

[109] 參見第二篇講道 63,註 8。

[110] κατὰ φύσιν,上文《論法令》31,註 5。

[111] 羅馬書 8:35;見 11:29。

[112] θεοί,第二篇講道 70,註 1。

[113] 參見第二篇講道 59,註 5。

[114] 參見第一篇講道 37 結尾。

[115] 撒母耳記上 16:14。

[116] 箴言 29:7。νοεῖ,亞他那修 συνήσει。